本会概况
天津市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商联会)成立于1994年,是由全市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业、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领域专家学者及法律、金融、媒体等自愿组成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联合性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市商联会为天津市首批5A级社会组织、市先进社会组织、市先进党组织、全国商业功勋组织,中国商业联合会特邀副会长单位。第五届理事会已搭建“宣传展示、互联互通、创新发展、会展节庆、企业家荣誉”五大服务平台,并形成了“专家智库引领,融媒体、金融、法律三大服务中心保障”发展新格局。
本会现有直接会员408个,其中有52家市级行业协会,间接会员达3万余个。本会接受天津市商务局的业务指导和天津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在中国商业联合会指导下开展活动。
本会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服务、联合、创新、共享”原则,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运行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行业进步,维护市场秩序;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权益;开展经贸活动,活跃流通市场;联合国内外商界一切力量,助力天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
本会职能
一、指导各行业协会和会员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商品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协助政府开展商情调研,提出商贸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的提案和建议;反映会员的诉求和意见,维护行业和会员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专家智库引领,三个服务中心保障”工作机制,开展政策、业务咨询,为会员单位提供更加精准的专业服务,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确定发展战略。
四、推动诚信建设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倡导行业自律,信守商业道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会员单位积极参加国内外经贸活动,支持行业协会举办各类展览会、博览会、论坛等。
六、依据有关规定,开展系统内评比达标及表彰活动;推荐“全国商贸流通服务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和“商业质量奖”单位和个人。
七、推动和促进会员之间和企业之间交流与合作,加强横向联系,实现互惠共赢。
八、组织或联合举办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大赛,促进行业发展。
九、承担政府授权和委托的其他职能。